中共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8   点击次数:1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73日至811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95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及时召开了党组会,专题学习了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工作条例、党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9月28日召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11日,召开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中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指导巡察整改工作。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制定印发整改方,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巡察组反馈30个问题列出问题摘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办结销号制度。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至12月,共建立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共12项。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整改落实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巡整改的自觉性,坚扛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带领班子成员、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认真分析研判反馈问题,逐一分析症结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做到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巡察反馈会以来,主持召开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巡整改督查、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理论武装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一是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班子成员、支委委员、党小组长带头学、持续学,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确保学出深度、学有成效。二是提升学习频次,强化学习效果。通过党组会议会前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和第四季度党员大会、10月支委会议、9月和10月党小组会议,以及专题辅导等方式,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三是在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上,安排部署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认真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23名党员的心得体会经分管领导初审后,党组书记又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在10月份党小组会议上,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谈认识体会。通过整改,切实解决了干部职工自身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认真不规范,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充分认识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并发挥好“关键少数”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3名党组成员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规范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将学习成果有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2023年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细化学习任务,坚持制度化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推进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30次学习例会上组织专题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二是参加了2023年丽江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应用推广操作培训视频会议,2023年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解读培训会议等培训,10月26日-27日,组织相关人员到迪庆公积金中心学习考察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好做法三是专题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数字化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并将数字化发展所需资金列入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差距,执行管委会章程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学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对管委会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充分认识到要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二是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召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全体会议,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携其书面意见参加会议,如有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代表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求书面递交情况说明,2023年第2次管委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

5)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宣传,处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2023年11月10日在丽江日报上刊登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通过上门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力争让更多的企业“应建尽建、应缴尽缴”7-11月全市新增61家缴存单位,新增缴存人数425人。二是针对应缴未缴的非公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市直营业部深入14家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发放公积金政策宣传单400余份。华坪管理部摸清华坪县非公企业底数,共实地走访企业6家,发放公积金政策宣传单150余份。永胜管理部主动联系永胜县营商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摸清了永胜县非公有制单位底数和参加养老保险企业情况,并建立了“永胜县市场主体登记情况信息库”,深入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主动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扩面工作,走访15个单位,发放住房公积政策宣传单240余份,同时对6家县内重点企业下达了《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告知书》。宁蒗管理部积极到宁蒗县市场监管局了解非公企业建立情况,到宁蒗县社保局协调了解非公企业缴纳保险情况,及时理出效益较好的企业进行上门宣传公积金政策,共发放宣传册200多份,与13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告知书》;县融媒体中心“问政宁蒗”栏目录制一期《您所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节目,加大了政策业务宣传工作,送政策上门共走访了20多家。三是2023年第30次职工学习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丽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市直营业部到3家劳务服务单位进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华坪管理部到中心镇4个社区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永胜管理部与信息科联系建立了永胜县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实行县域管理,并深入永北镇4个社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宣传。四是在丽江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发布新登记注册企业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可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工作的《温馨提示》,加强“一窗通”平台办理业务的知晓度和宣传度。五是加强与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推动部门后台业务系统数据的联通。

关于“推动租购并举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对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租房提取仅需提交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严格落实二孩以上家庭按实际租房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租房提取金额从每年2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三是出台提高租房提取频率政策,将租房按年提取调整为按月、按季提取,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租房问题,全面落实租购并举的政策。

7)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30次全体职工学习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行“党建+服务阵地”模式,紧扣“建立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提供一流服务”总体工作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党建工作与窗口服务深度融合,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二是结合“争一流、促跨越”行动和从严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基层一线到永胜县管理部、华坪县管理部和宁蒗县管理部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蹲点调研。对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措施和步骤做了重点通报,管理部职工围绕“实干兴丽”为主题开展了学习研讨,聚焦推动“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争一流、促跨越”行动目标落实,以全面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实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着力锻造政治坚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从而推进公积金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三是加强对市长热线电话的管理,分人员、按日期对市长热线进行专人负责接听,及时回答解决疑难问题。四是信访和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咨询、建议、投诉等,积极给予书面回复,及时解决疑难杂症,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9至11月,回复市长热线33件。五是制定《丽江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回复办理流程》,及时回复缴存职工业务咨询。解决群众反映的线上业务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综合服务平台转办问题及时响应,按时办结。六是通过腾讯会议对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开展3期600人次住房公积金线上网厅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七是加强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礼仪培训,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切实提高评价满意率、明显降低差评率。开通“好差评”线上服务评价以来,共收到63471余条办事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评价,好评度达到99.9%。有效促进了公积金办事窗口的服务环境、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强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8)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公积金数字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将公积金核心系统升级对标提升改造纳入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二是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对标提升改造、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的接入工作和征信信息建设,专题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数字化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并将数字化发展所需资金列入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及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格局。二是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质量,加强督促检查力度,2023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共计6次。三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2023年第8次党组会议党组成员专题向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细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二是班子成员、各科室、管理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风险108个,制定防控措施94条,进一步找准廉政风险点。

3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结合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制定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会议,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检自查工作汇报,完成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地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建立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三是结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清廉丽江”建设9月8日举办了“树清廉家风 创清廉家庭”主题座谈会,邀请家属代表到中心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意识

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实施细则》《丽江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丽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单位集中核算会计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教育引导财务人员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本领积极防范财务风险。二是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严格按照《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执行。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考勤记录,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次月依据上月出勤经审核审批后发放。

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不断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通过第三季度党员大会、10月份党小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0次职工大会学习相关财经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自觉筑牢严守财经纪律的堤坝。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公务接待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公务卡使用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3关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经取消了退休职工原信贷管理科科长业务系统权限。二是按照岗位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岗位设置、制衡有效、运行顺畅等原则梳理系统权限,督促管理部重新梳理工作人员分工情况,调整了部分人员业务系统权限。三是工作人员岗位变更的,科室管理部必须及时填报业务权限变更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系统权限变更。四是梳理优化贷款流程,强化规范意识,确保资金安全。五是严格执行《丽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操作规程》,严把项目准入风险关。主要领导带队,先后三次到丽江凤凰水城住宅小区楼盘实地查看工程进度情况,截目前共计受理该项目贷款3笔。六是2023年11月10日第1次主任会议审议修订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现象仍然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制度建设不实不细,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制度》《丽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议事决策工作规则》《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2023年第1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差、请(休)假、考勤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评估和提醒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车车辆管理规定》《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二是2023年第31次职工大会上,专题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

2关于“工作不严不实,重形式不重内容”的问题

全面审核、审查中心的宣传展板内容,确保展板信息准确、简明、直观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明显,事无巨细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会议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0次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二是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完善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三是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丽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议事决策工作规则》《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学习“第一任务”。巡察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主题党日”、周五例会集中学习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同时,着力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中“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记录方式进行了严格规定。二是提升学习频次,强化学习效果。巡察以来,共组织党组会议5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党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1次,确保党组成员每月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党员和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扎实开展研讨交流,研讨交流范围实现全覆盖,共撰写35份研讨交流材料。三是狠抓制度落实。修改印发《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制定《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2023年学习计划》《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学习教育制度,以制度化管理推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活”的问题

一是按照《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征求纪检组廉洁意见等步骤,完成了信贷科科长和永胜管理部主任选拔任用二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岗位给予干部多岗位锻炼机会,提升素质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初级金融专业资格证书1位同志,从工勤岗转到专业技术岗,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3年第1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队伍培养3年计划》,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二是梳理现有人员编制和空编人员情况,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员计划报告》向市委编办申报增加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报告,进一步增加了疏通干部职工晋升的渠道,关心干部职工成长,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有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主题党日统筹不够”的问题

一是拓展活动地点。把“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在一线、开展在基层、升华在现场,借助“接地气”的场景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党支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丽江分行、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迪庆分行党支部62名党员到丽江市石鼓镇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联合开展“迎七一、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重走红军长征路”主题党日联建活动,通过重走一段长征历史步道、参观一次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座谈交流、签署一份党建共建协议等“五个一”活动,感悟革命情怀,赓续红色血脉,传承长征精神,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9月1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清廉主题党日活动。10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到黑龙潭政德教育基地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主题党日活动。11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到丽江师专张桂梅师德教育馆开展“争做张桂梅式好党员好干部”主题活动。三是结合业务实际。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中,打造“党建+业务”特色,结合党支部开展的“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把政策宣传、细则解读、讲条例、送政策、送服务作为活动形式,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以党建促进业务提升,让“主题党日”活动充满惠民温度。四是认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长做好会议领学、会议记录。

2)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落实“五个基本”党支部建设,第三季度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照《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丽江模范机关”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基本+先锋作用”支部创建工作方案》,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学习。三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对党支部党小组进行调整,规范了党小组组织设置。将党支部调整为4个党小组,配齐党小组长。在永胜管理部设立了第3党小组,华坪管理部设立了第4党小组,宁蒗管理部2名党员织关系转入宁蒗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确保每名党员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加强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动真碰硬、多措并举,毫不松懈抓好后续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的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紧盯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转化成果,改进作风。把巡察整改作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的抓手,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缴存扩面、提取管理、信贷管理、保值增值”四大核心业务和“优化服务、风险防控”两项重点工作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整改问题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中心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持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经建立的规章制度,加强规章制度执行力,对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的,进一步深化研究,把握关键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工作持续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要求融入贯穿到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过程,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争一流、促跨越”行动相结合,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结合,与帮助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初心使命相结合,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向广大缴存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5150998;联系地址:玉龙县聚鑫路4号;电子邮箱:yngjjlj@163.com。


中共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1月17

(转载自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丽江市监察委员会网站)